法律问答

我父亲于2006年12月18日立的公证遗嘱\"他名下的两套房子由我一人继承(我是独子),其中一套平房由我继母居住,并享有居住和使用管理权,我不能出租、出售、赠与变更产权,如我继母再婚,不再享有居住和使用权”。

2018-09-01 03:4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税费:
    1、签署确认书
    与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记得要带齐相关资料,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或者购买合同,房地产赠与人的无偿赠与协议等,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房产评估
    房屋赠与需要进行房产评估,一般来说,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以此来证明此赠与行为是有效且真实的,而赠与公证费则会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房屋赠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比如契税会是房管局评估价的 3%,印花税会是房管局评估价的
    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按所受赠的房产性质而定。
    5、出新房产证
    当一切手续办理妥当,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了,记得领取就可以了。
  • 房地产继承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是指有继承权的公民依法接受死者房屋遗产的行为。所谓死者房屋遗产,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系指死者生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在公民死亡后继承开始时做为死者的遗产来处理。
    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合法遗产。  如果死者生前对其居住的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如租用的是房管局所有公房或租用其他私人拥有的房屋,则不能做为遗产来继承。死者的亲属如果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则需与房管局或出租人协商一致,变更承租人,才能继续居住使用。
    对房管局按成本价出售给承租人的住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来继承该房产。
  • 赠与归赠与,遗嘱归遗嘱,并没有赠与遗嘱。只要写清楚情况就可以了,注意公证人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馨窝网大体格式是:遗嘱
    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立遗嘱人:见证人:年月日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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