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结婚没有结婚证可以自由离婚吗?但是有孩子。

离婚
2019-11-13 07:25: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 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 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 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 在其婚姻未 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 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 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如果构成重婚,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婚外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收集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据,在离婚时,依法要求对方给与损害赔偿。并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
    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