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年前借了别人一万元,写了欠条。五年前把借的钱还上了,可是忘了拿回借条,今天别人找到了当年借钱的借条,不记得我还了没有,问我还了没有,我说还了,可是别人不信,我也不记得是在哪还的了,没有了印象,问我要一1万元,我该怎么办?

2019-11-13 10:52: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 借钱到期不还钱,借条有录音也可以打官司。借款没有借条,如果有关于借款的录音资料,也是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一样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录音真是、可靠,一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