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面上班,固定式八个小时,其他两个小时算加班就算是一天上10个小时,两个小时我不加班,他有资格扣我的钱吗?10个小时算加班,他八个小时给我们定产量,然后我们的产量达到我们会有提成,八个小时内我达到产能了。 但是我做了10个小时,他不给我那两个小时的加班费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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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当天的加班没有加班费,也不给补休,这个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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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未按约定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并承担延期支付工资的赔偿。
用人单位应该要及时支付劳动者在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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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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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支付员工足额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的那位不签订劳动
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和《
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员工申请劳动
仲裁可以诉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用,补齐加班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符合双倍工资的部分。
同时还可以要求解除
劳动关系,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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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