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只对
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责任做判断,不对事故以外的其他人(乘车人除外)的法律责任做判断,当然其他人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公司、单位、车主以及其他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个人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
连带责任主体,一旦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很有可能构成工伤,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
若认定为工伤,除
交通事故赔偿以外,受害人还有权向单位主张
工伤赔偿,享受工伤待遇。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