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18000,有欠条,之前我咨询说起诉如果当事人不出现也没用,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叫警察查询他的电话,工作单位么?或直接定位他么?

2019-11-13 15:3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欠条,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可以起诉其父母,如果债务人是成年人,无权起诉其父母。
  •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委托书的主要内容是要写明委托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情况、受托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情况、委托办理的事项及相应的权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进行特别授权的,代理权限应表述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否则就属于一般代理,受委托人无权就实体权利代委托人作出决定。  另外,对于受委托人,在法律上也有一定的要求,只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人员,才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法院诉讼活动。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七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 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1、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作证,但是仅有人证还不够,还需要有物证协助。
    2、提供银行转账证明,证明双方有这笔资金的往来,但是如果仅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的话,也无法起诉。
    3、能证明借款发生的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
    欠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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