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段时间邻里之间因为绿化用地问题,有了一些小问题,后经物业调解,问题已解决有一周了。可今天中午一点多钟,我正在家门口搞绿化。(有证人)邻里的一年轻男子出来就骂人,骂的都是一些很下流的语言,同时他说了好几遍;我一出门,就让车压死我。当时我向小区保安报了警。可保安来后,他还是照旧骂人,甚至有想动手打人的倾向。我及时向110报警。虽然此事先在平静了,可我是一个中年女人,有又高血压,我的丈夫经常出差,家中就我一人,所以,我希望通过法律,让这个年轻人知道,上海是一个法制社会,是个文明的社会,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上海年轻人,不可以随便骂人,恐吓人。也许只有法律才能让这些年轻人知道他的错,也是给他家长的提醒。

其它
2019-11-13 18:3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语言恐吓,例如:未对实施暴力行为以及语言恐吓等恶劣手段,时间为3小时50分钟,可以说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你构不成犯罪,但也有非法拘禁行为。

  • 1、因民事纠纷,双方都不能做到冷静处理而导致的打架斗殴,受害方达到轻伤,将其殴打至轻伤的一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责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
    2、对方有权不接受民事调解,即便对方接受调解,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检察机关还是会依法提起公诉的。除非,检方经案件审核后,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当然如果能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基本就有可能构成检方不提起公诉的条件或情形了但是,这个并非是必须的,很大程度上,由案件事实以及其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检方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
    3、如果犯罪嫌疑人以前没有案底,且检方最终提起公诉,那么犯罪嫌疑人应当积极按照刑法72条的原则,向人民法院争取缓刑
    4、如果最终法院判决缓刑,只要在缓刑考研期间不再犯罪,缓刑考验期届满,所判决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将不予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5、当下,对于犯罪嫌疑人一方还是尽量与对方协调,争取和解,当然如果对方开出狮子开口的条件,己方也可不接受并将交涉过程录音,以此证明无法达成和解,是对方的原因造成的
    6、鉴于对方在纠纷中率先动手,如果该事实被法院认定,那么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一方减轻处罚的事实依据以及减轻民事赔偿的事实依据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2条、234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1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应及时报告法官,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报警处理。
  • 骂人,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尊严,看它是否构成犯罪,重要的是这个行为是否具有公然性和损害性。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是否具有公然性。第二,看情节是否严重。如果这一行为有没有引起严重的后果,则可以不认为构成犯罪。因此看出,骂人在构成侮辱罪时可以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