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户籍,如何结婚登记,户籍要迁嘛?

2019-11-14 10:34: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下面,关于结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填写);   
    4、近期免冠三张二寸合影照片。(登记中心有提供现场拍摄服务)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出示证件→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咨询→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 一般没有户口本也是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有相对应的证明文件都可以。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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