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这样的。我家是住在10号,我哥哥家住在12号,(12号地方平坦,面积大,10号临近山道)原先90年代村委会核查的时候,本人还没有结婚与母亲姐姐同住,故而,母亲,姐姐身份证上都是10号,以至于姐姐孩子的孩子都在10号,户主是我本人,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来的,现在想将她们分出去,如何解决?

2019-11-14 11:29:5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