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5月10号在淘宝买了个2手手机,688元淘宝商家给了个微信加上把地址发过去了,给他转账688元之后管我要500费用说订单费,我没给我要退款之后他不给退说3天以后退款,之后他的微信被封号了,淘宝显示商家以不存在,然后今天淘宝商家说让我把我微信账号密码给他之后没给就不说话了

消费者维权
2019-11-14 11:31: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否则要有双方的合同或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