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吵架,妻子不理我,为了取得和解,我给妻子写了份保证书,内容如下:保证书我保证和妻子婚姻期间无条件偿还遵化房产借款;工资无条件归妻子支配;闺女生活费1500元;给妻子相应额度零花钱;唐山房产用途归妻子支配;如果我再反悔,妻子有提醒时,再固执己见,那遵化房产无条件归妻子所有。A2019.5.25请问律师这个保证书合法吗?我当时纯属无奈想夫妻和解才签署的这个保证书,请问这个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对我的利益关系损害有多大?

2019-11-14 14:2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
    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 根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书的承诺,否则属于违法;如取保候审保证书。签订保证书后,就要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
    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书,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 1,保证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是出于自愿,双方平等条件下订立的,就是合法有效的
    2,男方写的保证书只要是出于自愿的,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但保证书中不能有限制一方人身自由的条款,否则该条款无效
    3,如果男方违反保证书中的内容,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按保证书中的条款进行赔偿
    4,可以参考《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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