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买在老家山东聊城市开发区,是15年大概8月份贷款买的,16年大概6月交房装修入住的,我每年夏天回去住一两个月,平时房子由我妈妈照顾,但我妈有自己的住处,只是偶尔去我家看看。但这房子是为爸妈养老准备的,爸妈现在住的几大概10平米非常简陋的小屋面临拆迁。前天突然接到物业信息说我家马桶外面左下角的那一节小管子坏了,水都漏到邻居家了。我看信息时我妈妈和物业管理员已经赶到把水闸关了。第一次协商邻居要求给修补房子和支付半年修房期间出去租房的费用(一开始说一年),说怕修完房马上入住对身体不好。第二次邻居又说6000元了结此事。 邻居还说他本来还可以要求我们赔偿房屋折旧费的,但他现在只要求修补和房租费。邻居还和我妈妈说他之前做过律师,知道怎样告我们。我现在怀孕5个月回不去老家,现在只有老妈一个人帮我处理,妈妈是快70岁的农村老太太,也不懂法律,而我也是第一次碰到这事。所以我请求法律援助,万分感谢? 现在物业以马桶一年的保修期过期为由不付责任,并且漏水原因是我没关水闸造成的,责任全在我。现在开发商只答应抽时间去我家看看再决定责任归属。防水层为5年没过期,现在我想请专业律师帮我解答。请问物业和开发商有没有责任?我应该追究物业和开发商那些责任?还有邻居要求合理吗?邻居需要追究谁的责任?我应该怎样要求开发商索赔? 请专业律师帮我解答,非常感谢!!

拆迁补偿
2019-11-14 17:56: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 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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