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迁分房,按人口分,户口还本地,但因为结婚了,政府不给这个这个名额,有做种说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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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
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
2、现有
动迁政策有两种:
一、按照人口来安置,
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
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4、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
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5、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
继承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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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
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
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
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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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