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前带小孩去医院检查,那个科就一个医生,我在里面等了几个小时,医生一直在看前面一个重症病人,孩子说话有点吵,医生叫不要吵,小孩呆不住嘛,屋里除了四个办公桌以外,屋中间还有一个大桌子,大理石的,小孩爬里面去玩挺乖的,看他不吵了就没及时拉出来,结果起来时猛撞了两下头,当时大哭完之后就好了,回去观察两天没什么异常,就是磕的地方瘪了一点,这种情况可以找医院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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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在医院出事,可能会涉及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根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要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完全责任,从因果关系要件上看属于“一因一果”的因果关系,医疗过失必须是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直接”的、“唯一”的原因, “间接”因果关系或者说“相当”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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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