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签署房屋资助协议后,如果没有公正,我们能食言吗?

2019-11-15 07:0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属房屋赠与的流程:房屋赠与四步走:

    (1)审核:审查受赠人是否有购房资格;

    (2)公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且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不用公证)

    (3)交税:拿着公证书到地税局开免税证明(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可免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4)换新:交完税(契税3%、印花税
    0.05%)后到国土局换新房本;

    费用:公证费:评估价的2%;工本费:80元、贴花费:5元;

    办理赠与需要什么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身份证及原件复印件;

    (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明,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

    (3)赠予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赠予声明书;

    (4)受赠人是外地户籍,需提供暂住证。
  • 房屋赠予过户费用相关如下:在进行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有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屋满两年且是唯一住房免征;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未满两年也可免征)、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由于地区不同,规定不同,所以各地的公证费的交付标准都不同,正常情况下,公证费是房价的2%。部分地区在房产赠与过程当中需要进行房产评估,而房产评估所需要交付的评估费用收取比例在
    0.3%~1%之间。
  • 办理房产转移公证的程序:
    1、申请与受理。申办房屋转让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须提交的材料为:⑴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⑵卖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复印件。⑶一方转让共有房屋的,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⑷房屋转让协议。⑸公证员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展开可以公证,手续并不繁琐。办理房产转移公证的程序:(转自官方资料)
    1、申请与受理。申办房屋转让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须提交的材料为:⑴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⑵卖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复印件。⑶一方转让共有房屋的,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⑷房屋转让协议。⑸公证员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对当事人的申请,应符合《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否则,不予受理,并通过申请人,告知对不予受理不服的申诉程序。
    2、审查与出证。公证员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进行审查外,还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⑴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⑵卖方是否享有转让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房屋系共有的,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房屋是否出租给他人,承租人的意见如何,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⑶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⑷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价格是否合理、公平。⑸房屋是否有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⑹协议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表述是否准确。⑺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买方资金是否落实,有无保障,有必要时应要求买方提供必要的担保。⑻其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同时,应告知双方当事人,房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应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变更。公证机构经审查后,对不符合《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依法出具公证书。对不符合出证条件的,应拒绝公证,并在**期限内将拒绝公证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告知对拒绝公证不服的申诉程序。
    3、办理房屋转让协议公证应注意:⑴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房屋转让公证。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拒绝公证:①产权纠纷尚未解决;②已被确定征用范围内的房产和私自改建的房产;③法院受理或冻结,制止转移的房产;④违章建筑、空地、宅基地;⑤其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房地产。收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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