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您好!我有个问题要请教您。就是在去年(2015)10月份,乘坐某公司旅游大巴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车上人员大约27位,事故受伤需住院的也有10来名。现在至今该公司对人员的治疗是有负责。而且康复的人员也大多都办了出院手续。问题就是有一个人员,她的伤势是两个牙齿缺失,还有一些错位。而她在医院治疗的时间也有2个月的时间,该旅游大巴公司也有预垫了资金让她治疗牙齿,但就是事发到现在也接近有7个月的时间了,她就是不去医院办理出院手续。请问这样保险公司会不会起诉她?

2018-09-01 09:4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指的是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所有与治病有关的费用,主要有各种仪器的检查费用,用药费用,化验费用,会诊费用等等,只要和治病有关的都是医疗费的范畴。
    但是在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的时候,特别是交强险范围的医疗费,就不是纯粹的医药费了,交强险赔偿的1万元医疗费中,还包含着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伙食补助费是必须给的,按天计算,住院几天就给几天,但营养费一般不赔偿,除非是伤者内脏有损坏的,像胃切除了,脾脏等其他器官切除的,才能赔偿营养费,否则是不赔偿的。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保险索赔程序:
    1.及时报案,事发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
    2.协助保险公司勘察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责任认定书、只顾调解书
    (4)涉及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权利转让书
    (5)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作出是否赔,赔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保险工资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起10日内支付。
  •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做出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又根据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受害人应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后看你的责任大小决定你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你可以先垫付医疗费,但不是必须的。 受害人可以你和车主、肇事车投保的第三者强制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