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上个月找到一份饭店打杂的活,去的时候厨师长说要压一个月的工资,想辞职不干必须找上接替工作的人才能走,要不这一个月的工资就不给了。但工作中,我妈和他搭档的厨师老是对我妈大吼大叫,我妈以为刚开始不熟悉工作别人说正常,就一直坚持着,没想到等干熟悉之后还是那样,我妈不想干了,要是跟他们说的一样找上人才能走的话不知还得干到什么时候,那饭店很缺人,想问一下我妈在那干了二十八天了,要是不干的话,是不是真的就要不到应得的那份工资呢?

2019-11-15 09:14: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员工应当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些列证据来证明,从而确保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乃至法院起诉等方式将自己的工资要回,维护自己的权利。
  • 工资讨薪,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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