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我3周岁时候离婚 本来应该判给母亲,不过她不要,就给我爸了。这20多年没出过一分赡养费。三年前我觉得我长大了也想知道自己妈长什么样,于是就找到见面了。可后来也不联系了,今年给我打电话联系我了,听样子貌似得了病。如果让我养她怎么办?我有权利不赡养她么?毕竟20多年没联系了。也没给过我赡养费。是不是可以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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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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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