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2012年判处的缓刑能保留公职吗?

刑事辩护
2019-11-15 13:0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缓刑不是刑事搜索拘留,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 免予刑事处罚能保留公职,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以上情形可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就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或无罪,如果侦查机关已经追究了,应该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经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发现或出现以上情况,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作出判决,宣告无罪;对于被告人死亡的,应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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