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母离婚了,父亲来抚养我,而我想跟着母亲,我是A人,父亲离开A去五年了,他喜欢在泸州生活一辈子,让我留下来在泸州,而我不愿意,我喜欢A,喜欢跟着外公外婆妈妈一起生活,我从小到大是外公养的,父亲不尊重我选择,我提出想在A生活一辈子,而他勉强我留着泸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喜欢父亲,而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我不知道改怎么办,法律上有没有让我跟着妈妈一起生活,我不想跟着父亲,我十八岁还没满,请你帮助我

离婚
2019-11-15 13:16:3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女方不愿意抚养子女的,可以与男方协商由男方抚养子女,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的,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有下列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因此您想要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则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情况对于孩子成长不利。如果最终由您抚养子女的,您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数额一般为男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