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我们那边的一种特产,由于开店的时候上传了经营许可证和食品证。那种特产是直接在市场上买了就寄的,上面没有标识日期什么之类的,被人投诉到工商局说是三无产品,和超范围经营,现在该怎么处理呢,也就是买了二三十块钱的一瓶。

公司税务
2019-11-15 19:40:2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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