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18年7-6日找了一个中介公司买房子,交了3000元的意向金给中介的一个女业务员,7-7号那天我说不要这个房子了,开发商在7个工作日内把钱原地反回中介的人手里,可是中介的女业务员已经辞职了,购房意向金一直拖到现在都不给我,想咨询一下你们有什么法律可以制止?

2019-11-15 19:45: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下列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五、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