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时婆家给过了六万块钱彩礼??这钱当时我娘家妈说替我保管??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答应了??然后转手我舅妈朝我妈借了一万块钱??这钱就是我的彩礼钱??当然也得问过我??我也答应了??但当时她们写了借条??我并不知情 是我娘家妈要求写的??如今我想把这一万块钱要回来??放我自己这??我妈就不同意??并且与我产生纠纷??意思我要这一万??剩下那五万就别想了??还威胁我舅妈??说如果把这一万块钱给我??她就拿着这借条还管我舅妈要??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求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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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
离婚后,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对方当事人可以凭离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到法院提出诉讼,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
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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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