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贵州的,17年6月份在XX与人合资办了一个小厂,签了合同,办厂为他加工再生棉1200元/吨。协议三个月一结算,但因一些原因没有执行,17年年底结算欠我47380元。18年又干了一年年底结算前后共欠我45930元,我叫他签字他不签,叫他写久条不写,我今年不和他做了,他叫我来一起把机器处理了,但我来了他又说出去了叫我等几天。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讨回他欠我的加工费

2019-11-16 14:04:4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就劳动合同而言,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均可。至于如何签字或盖章,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能从一般的法理来解释。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因此用人单位的签字或盖章只要能代表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有效的情形:
    1.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签字
    3.经授权的相关人员的签字,该授权经过公示
    4.盖公司公章
    5.盖经授权的相关章,该授权经过公示备注:
    1.上述签字或盖章只要具备其一即可
    2.未具备以上签字或盖章,后来经过以上签字或盖章追认补正的,劳动合同有效
    3.相关章指除公司章以外的其他章,一般包括公司人事章、公司合同章、公司劳动合同章、公司其他部门的章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