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消费者,2019年4月28日从网上购买了一步手机,而这部手机宣传5月1号大促销,承诺6G的运行,64G的内存,牌子是opp。机型但是没记清楚。由于但是货到付款,就没有多考虑。而5月4日XX通快递员打电话取件,因但是小孩生病打点滴就到第二天早晨9点左右取回手机。发现与承诺的机型,内存,都不符合,我就联系卖家问什么情况?而这个时候卖家电话打不通。老是战线。过了7天之后卖家打电话说是不是要换手机,我说是,而卖家就要200元质量保证金。我就想退货不要。而卖家不掏保证金就不退。我该怎么办?地址没有。只有电话号码。

消费者维权
2019-11-17 02:06: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因己方原因想退货,那么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己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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