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的孩子碰上送幼儿园孩子的面包怎么办?

2019-11-17 09:0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应该是在交通事故赔偿后,在补偿办理工伤事故赔偿。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