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是农村的,跟女方订婚了,现在想退婚,但是女方不给退,给的彩礼钱也不愿意退,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女方吗

2019-11-17 10:3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还彩礼,而不能要求三种情形全部存在。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所以如果双方仅仅是同居而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则可以依法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 只要没领结婚证就可以退婚。  退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彩礼,双方要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彩礼是需要归还的。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彩礼不是说返还就返还的,有一定的条件,如果你们的条件满足才会返还。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你们双方领取结婚证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你们结婚时间还不足半年,或者是结婚后你们双方并未同居生活,或者是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2、你们双方没有领证就分开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至于返还多少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不管是谁提出的分手,只要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男方带着证据,提出要回给女方的彩礼,女方应该返还。
    【3】如果不返还,男方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要求女方返还。
    法院会支持男方诉讼请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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