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丈夫两地分居十多年了,算作全自动离异吗?

2019-11-18 06:3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概念。结婚以去登记为准,即以办理结婚证为准,相应的是,离婚也以办理离婚证为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以判决书为准)。所以说,结婚和离婚都需到相应部门办理书面手续,故不存在所谓“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
      其次,婚姻法规定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构成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这个规定有三个要件,一是要分居满两年;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等因素;三是即使符合前面两个要素,也仅是属于被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需要有证据证明,并被法院采信,继而可能法院支持主张离婚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 问: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律师回答:  
    1、未办理法律规定的,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  
    2、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领取《》,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3、对于孩子的抚养,法院会判给最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的一方,(如经济收入、家庭环境等)  
    4、在离开的几年里你定时寄钱给孩子做抚养费,你应该保留证据。  
    5、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费按当地的生活水平为标准,至少可以满足孩子的生活、教育的开支。
  • 婚姻法中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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