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朋友合开一家木桶浴会所,今年年初1月24日被公安机关秘密带走,公安机关也是在近一个星期以后才发通知给家属,好像是说严打期间特殊处理,身上财物以及车辆被全部扣押。当时通知是说涉嫌容留卖淫罪,现在好像已经变更为组织卖淫罪。目前已在马关羁押了四个月,案件已到达检察院。家里人十分着急,近四五个月未能见此人一眼,只有一封简短的书信。虽然已经委托了律师,但是律师也是费尽周折才去会见过嫌疑人两次,一开始说可以取保候审,现在又不可以。原因也不说明

刑事辩护
2018-09-01 14:2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出来,至少在法院判决前不会受到羁押;如果检察院不起诉,就不会移送法院审判,如果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做出判决。
  • 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
    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 作为家属如果想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一般是向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局应当在三日内给以明确答复,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局就批准取保候审,按时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然后就可以回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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