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金融贷款买的车辆,然后又抵押给了抵押公司,跟着还不上抵押公司的利息,车被卖了,然后汽车金融的车贷也还不上了,我想问购买这个抵押车会被拖走吗?

2019-11-18 09:5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二、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其分所,远郊区县交通支、大队车管站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 抵押车在法律角度来看,是合法的车辆,可以购买的。
    但是风险巨大,原因有二:
    一、抵押车在法律角度,无法对抗银行追讨收回。
    1、即使在2016年3月1日之后出台了物权法司法解释,见如下引用。最高法发布《物权法》司法解释·机动车转让取得占有的买受人权利优先。
    2、“具体到机动车等特殊动产之上存在未办理登记的受让人与转让人的债权人的情况,通过转让人的交付取得特定动产物权的人虽未办理登记,但其已经依法享有物权,故从法律条文的本身涵义以及法律整体的逻辑体系看,其权利应优先于转让人的一般债权人
    二、抵押车容易变成查封车,不能年检,则不能上路。
    查封车属于抵押车的一种。比如银行发现这辆车不还贷款了,就像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判决查封这辆车并通知车管所,抵押车就变成了“查封:抵押状态”。

  • 一、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
    二、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要看是什么银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跟银行签订合同,有保障。
  • 车辆抵押的含义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车辆的占有,将车辆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车辆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机动车辆是现实生活中价值比较大的动产,其本身具有比较好的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
    由于机动车辆价值比较大的缘故,车辆所有人因融资的需要,也往往将其所有的车辆设定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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