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我家楼下租了一个道路边上的房子用来卖水果蔬菜,已经干了四年多了,2019年4月份到期,每年交房租时房东都会提前交,今年快交房租时房东说不租我这个房子了可是我想问一下他不租我,我好多东西都得降价处理这个事情怎么解决,而且马上就得给人家倒房子,我的经济损失怎么办

2019-11-18 10:21:4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
    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