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事故全责,对方是卡车,卡车司机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偿,一直对我进行要挟,因为我是开公司单位的车出去办事,半路出的事情。属于工伤,公司已经派专人给我解决事情了,可惜卡车司机追着我不放,不要别人处理,一定要我全权处理,可惜我没有那个能力赔偿钱额。公司里的人也等着卡车司机起诉我,我也等着,可是昨天他叫我去交警队进行协商,因为公司说不需要我出面,交警也没有直线联系我,是卡车司机说是交警叫他联系我的,但是我隔天问了帮我们处理事故的交警,他说没有这事,我就回复卡车司机他说交警说没有这件事,后来卡车司机打电话过来说是交警中队的调和室的警官,便给另外一个男的接电话,不知道是不是交警。但是我们公司已经派人前去协调了。我一定要去吗?还有公司说卡车司机那边的误工费,维修费没有协商的余地的话,不要去谈了,只有等着他上诉我了。还有就是如果上诉我,告诉他我经常住的地址,还是我身份证上的地址呢。如果事情解决后,他没有得到他想要的钱,去家里肇事怎么办呢?

2018-09-01 14:4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后期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等。但具体需要根据合法鉴定结论和其他证据详细确定、计算。
    交强险12万赔偿范围内的全额赔偿。不足赔偿的剩余款项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
  • 交通事故起诉必须列保险公司,将侵权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这种做法对驾驶员和受害人来说都是有利的,对于法院来说也是有利的,节约司法资源。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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