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能否说那合同无效

2019-11-18 17:1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
    1、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之前,缔约双方当事人在磋商时发生的说明、告知、注意等义务。
    2、有过失,即当事人只对自己缔约时的故意或过失负责,缔约上过失责任属于过失责任,而非无过失责任。
    3、有损失,即因缔约过失行为导致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是缔约相对人因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付出的费用或直接财产的减少。
  • 合同条款矛盾涉及的情况较多,以格式合同为例,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如果不是格式合同双方尽量协商看能否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只能诉讼或者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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