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前全资购买了房产,包括装修及家电家具等的购买,均个由我出资,在购房的同时对方口头答应我,将来把她的原住房卖了,添加到这次购房中。两年以后她才卖了原住房,这次卖房的款项,除了还购房时欠款外,剩余部分应不应该算作我的婚前财产。谢谢

2019-11-18 19:35: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前买房子婚后卖掉再买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婚后卖了,卖房子所得钱财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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