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查封的房子,2015年续封,今年2019年可以申请解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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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对于第三人
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因此,只有在你书面确认该房产属于你父亲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查封,法院现在采取的查封行为及对执行异议作出实体处理的作法都是违法程序规定的。如果法院或债权人认为产权属于你父亲,而你又不愿意书面承认,法院应当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确定房产权利或是根据
合同法和74条行使撤销权。
尽管法院处理程序上有问题,但由于你父亲确实有无偿转让财产,规避债务的嫌疑,且已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所以最终能否保住房子殊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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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