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老公兄弟俩,农村有一套平房,一套老院,父母在世时这套平房写的我老公的名字,因为86年至93年我和孩子在一套房子里生活,是农村户口,一套老院写的老二的名字,现在老二改成他媳妇的名字,请问我怎么办?谢谢!

2019-11-19 10:50: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