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商场招商交了1万定金,过了些天让交租金,给了我们一张白条只有我的摊位号,私人账户卡号,附3日不交租金视为放弃,定金不退,摊位另行租给别人,我们要合同,也不敢往私人账户打钱,问开业时间,他们说不给合同,定不下开业时间,我们都没交,定金要不回来合理吗?

2019-11-19 16:29: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关于定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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