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向单位借用公款近十万元,挂帐几年不还,当属什么行为?涉嫌违法吧?如何处理?适用法律法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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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据此,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行为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的,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同时,1999年民政部颁布的《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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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