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有外遇并提出离婚

离婚
2019-11-19 20:4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但从法律上来讲,过错方是可以以自身所犯错误为理由起诉离婚的。其原因在于:
    1、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自由权可以和生存权、发展权并列。
    因此,过错方无论是以何种理由起诉离婚,都是其行使人身自由权的具体体现,法律不应强制阻却;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与第三者同居等行为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因素,而法院判决离婚所考虑的是夫妻矛盾的结果,即判决时是否达到了“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地步。
    因为婚姻是二个人的婚姻,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哪一方背叛了对方,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夫妻双方是否感情尚在,能否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关系已水火不容,那么法院继续维持这有名无实的婚姻,无论是对过错方还是对无过错方均无益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