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7岁。没有读书了,在一个服装厂上班。一天晚上,本来规定是不加班,但是老板要求加班。于是发生了争吵;我想拿到应该拿到的工资,现在都已经一个半月没有做了,还不发工资。请问,可以拿到工资吗?如果没有拿到或者是不给,全是违法吗?

2019-11-19 22:04: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发工资的问题:
    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是,那是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这时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果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您可以追加仲裁请求:即要求单位支付您正常上班的工资。

    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了,如果是企业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员工个人诉求了,有诉求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没这诉求而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或赔偿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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