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家长在一个七十人左右的微信家长群里发文字说孩子被幼儿园老师打了,家长也从孩子(3岁)口中证实确有其事,就在群里说,还让群里家长去回去询问自家孩子是否有类似情况,导致群里其他家长给老师打电话询问此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污蔑他人呢,是否构成违法

2019-11-20 03:43:2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您好,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首先可以与学校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