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给孩子报名去了一个英语班,4个人对一个外教的那种。在他们介绍的时候我曾明确的问过她们,如果小孩子生病,!你们给补课吗?他们说给补课,但是是中教老师给补课。然后孩子生病了,我们已经交完钱以后,又出来一个负责的老师告诉我们,如果孩子有生病,中文老师只给串讲15分钟。可是我们是一节课230元,50分钟外教。我想咨询,他们是不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11-20 17:00: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消费者只有在对某类商品或服务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才会购买、使用该类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知情权是消费者参与消费活动的前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这些可以说是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利要求经营者就上述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提供信息。  ;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是最起码的商业道德。
    从诚实信用原则角度来讲,就要求交易者意思表示真实,对与交易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不得作虚假表示,否则就是侵犯厂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发生争议,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介绍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如若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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