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內出轨。导致离婚。协议不成。准备起诉。请问一下。她和第三者生活在一起一年多了。我还有债务。孩子归我。他应当给我赔偿吗?麻烦了。

离婚
2019-11-20 21:2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能证明第三者的孩子是你丈夫的,那么他们之间就存在事实的夫妻关系,构成重婚罪,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你不能证明第三者的孩子是你丈夫的,也可以申请法院搜集证据(涉及他人隐私的)。
    至于民事赔偿,根据《婚姻家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对于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你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或公安机关提出救济请求。
    证据搜集可以采取证人、照片、录音等形式。
  • 就离婚方式而言,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到另一方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复印件,并写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司法解释,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通常所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