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些问题想向你请教。我一七年年底的时候开的一辆江淮轻型货车因货物超高超宽被交警拦下,出示了驾驶证以后交警查到说我的车已经报废,可是我车子是年审没过有行驶证和保险单的,交警大队的人说按程序走就是要吊销驾照的且两年不能考,我本人是不知道车子是报废了的,因为要吊销驾照我也没敢去处理违章,现在听说车子在停车场放着是要收费的听说一天四十呢!是这样吗?还有我的驾照就真的保不住了吗?请你一定要回信给我谢谢。

2019-11-20 22:5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行驶证年审需要先处理违章,违章没有处理,无法通过年审,需要在网上查询违章情况
  • 被吊销驾照要看你是什么原因被吊销的:
    1、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的,终身不得领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2款规定以及《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4项
    2、因为交通违章和事故等原因被吊销驾照的,2年后才可以重新去驾校学习申请驾驶证。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3项
    3、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照的,被撤销后3年才可以重新去驾校学习申请驾驶证。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5项 你在2年后才可以重新考取 希望可以帮到你,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汽车事故车报废保险理赔

    一、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汽车所有人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经达到了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报废的车辆,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拿着《通知书》可以自己选择一家合格的回收汽车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车主拿《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按照规定要上报审批,办理车辆报废登记。

    二、拿着材料投保的保险公司
    准备的材料有: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车辆牌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故车辆证明材料、汽车报废通知单。
    带好材料前往保险公司去申请,车辆报废保险理赔。按照国家法定的赔损率算理赔的金额。每一家保险公司都有一套完整的理赔系统。车损险保额的年6%折旧来计算的,而折旧年限则是根据行驶证初次登记来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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