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钱不还,现在失踪联系不上,该怎么办,可以报案吗,

2019-11-21 07:05: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人失踪的情况下,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先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样能够避免债务人日后转移自己的财产,而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由此可见债权人在面临借钱不还情况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还是很有用的。

  • 1、公安机关的案件受理是属地管辖的原则,一般是跟行政区划一致,在哪个地区发案就在哪里报案。若有几个现场而且跨地区,就近报案,由他们的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2、案件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110,或我院报警电话2133110,不要乱摸门窗,不要进入现场,最好设专人看管,等待公安人员勘察现场,如果有知情人,一定要问清单位姓名,以备查询。
    3、现场勘察完毕后,失主清点现场的损失和破坏情况,填写报案材料,要用钢笔填写,书写要清楚、规范,便于归档保存。
    4、举报和控告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的形式到公安机关报案。
    5、您应保证报案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捏造和歪曲事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 如果仅仅是借钱没有还,那是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的。
    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诉,法院判决归还的时,借款人恶意不还,就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坐牢的。
  • 借钱不还怎么办? 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1、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债权公证的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向公证机关出具委托书;   
    (2)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有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4)依法送达公证书。公证书应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应当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以免被执行人对给付内容提出疑义,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2、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1、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递交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到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法院受理申请,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4、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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