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书施工期贷款逾期合同违约金是怎样测算的,有有关的法律规定吗?

2019-11-21 07:3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关于产权证逾期办理: 首先你需要弄清楚开发商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有关开发手续不完备而导致无法办理下产权证,你可以要求退房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由此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鉴于现在房价是一种上涨的趋势,该损失可以包括你现在购买同地段同条件的房屋所应支付的房屋价款差额。 如果开发商在出卖房屋时,故意隐瞒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是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导致你无法办理下产权证,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已付房价款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你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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