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四川达州的公务员,想问下,我现在有家住农村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双亲(72岁父亲和66岁体弱多病的母亲,)现在和老婆离婚,孩子一岁零八个月,离婚是由女方提出,我每月实发工资是3000左右,请问抚养费最多能算多少,最少能算多少,抚养费计算基础是指固定收入还是总收入,包括年度目标考核奖吗?

离婚
2019-11-21 10:26: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n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n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协议离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