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就是我有一快土地被邻居家占有了,这块土地是我在90年由村委会买的,当时也没有那么重试。邻居是我老婆的亲姑姑,她当时和我老婆说是借用,那时候我还没有在家里,回来后老婆和我说了,我也想到我老婆和她的关系也就同意了,她还在上面盖了厂房,一直到2016年,她说在这里盖驻宅房。在她挖槽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就和她说这块地是我的。没有让她挖槽,可她却说这块地是她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她把这块地写入了她的房产证上,她当时是村委会妇联主任,那是在91年换房产证的时候拌的,当时村委会卖给我这里的时候有三家,我们各家都有这么一快地,现在当时人还在呢,她们却说有房产证那块地是她家的,我怎办啊

2019-11-21 12:18: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相关知识: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一)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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