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盆友在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一个月后登记结婚,想结婚以后加上我的名字,但是男朋友说要五年以后,我觉得没有安全感,现在变的太快,我挣的钱要以后支付我俩共同的生活费,他的钱还房贷,要是我们之间有什么变动,那我不是很亏,养他五年,我自己什么都没有?我也不希望我们有什么变动。但是这个哪里说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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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婚时确定一方支付子女生活费的,离婚后没有支付或支付的
抚养费用额度不能满足于基本生活时,都可以追索抚养费。
二、离婚时确定一方支付子女生活费的,离婚后不影响子女向另一方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仍然有权向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父母主张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包括非婚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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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