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残疾人,脑出血患者,我爱人提出离婚,有饥荒,她能全部承担吗,法院能判离婚吗

离婚
2019-11-21 14:4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 年。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参考最高法院1989年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凡与《婚姻法》(修正案)没有冲突的,依然有参考价值。
    即: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正常人与残疾人离婚遵守《婚姻法》关于离婚的一切规定,一般没有特殊的规定。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